坚持“寓法于教”

培养懂法守法学生

  

  太原市十八中是1995年8月与外国语学校机构分设后重新组建的一所市属重点完全中学, 几年来,我们将法制教育纳入德育工作之中,坚持”寓法于教”,,使法制教育鲜法生动,扎实有效.

  一 、寓法制教育于管理中,创建法律教育良好环境

  我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及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由书记,副校长,政教处,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年级组长等负责人组成的法制教育组,聘请杏花岭派出所所长李建基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十八中行为规范方案>><<中学生一日常规要求>><<爱护公物制度>><<十八中班级量化考核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班主任工作条例>><<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学生的思想,学习言行等做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并明确指出:十八中学生应当做到”五不””四严禁”即:不留长发,不描唇涂膏,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不佩带首饰,严禁吸烟酗酒,严禁吵嘴打架,严禁考试作弊,严禁无辜旷课.并根据法律中学生年龄特点实施法制教育:对初中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太原市民法规要求、民主和法制观念等教育:对高中学生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国际法律常识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纪、法规、明辫是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学生的行为,培养了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

  我校对学生不仅是从法制上严格要求,而且以量化考核严格管理,由学校实行中上层以上领导治安值勤制度和由学生组成的行为规范检查制度.每天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八点半都有干部值班,检查学生的迟到、早退、卫生、纪律、仪容、着装等情况.班主任老师基本上做到了只要学生在校就不离开学校.由学生组成的行为规范固定监督岗和流动监督岗. 固定监督岗着装整洁,仪容端庄,分列校门两旁,向师生问好,既检查监督,又起到了示范作用; 流动监督岗随时检查各班纪律,卫生,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排除校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学校还对全校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学生品行档案,把教育转化有不良倾向的学生作为工作的重点,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实行一帮一,采取爱为先导,因人施教,疏导结合的方法进行耐心细致的帮教,以及常规和非常规时间的全方位跟踪管理,使他们走出思想行为的误区,重塑优良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

  二 寓法律教育于教学之中 注重法制思想有机渗透

  为了让法制教育进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育人者先受教育,教师必须学法、懂法,这是时代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更是教师肩负着培育法制社会新公民的要求,为此我们给教师入手一套普法读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组织参加“三五”普法考试等途径深入宣传《教育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知识,使他们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增强了法制观念。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求教师有意识地以各种教材为载体,把法制教育纳入其中,渗透于各学科课堂教学之中。政治教师郭程岗老师充分发挥政治学科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注重了适应社会生活和学生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基本法律知识的灌输,提高了教学的实效性,在教学中讲述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教会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侵害,避免意外事故。

  由于学校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全校各科教师研究法制渗透点,并有意贯串渗透于课堂教学之中,使得课堂——这一发制教育的主渠道畅通无阻,让学生在接受各科知识的同时,将法制教育内容、思想化作涓涓流水,长流不断,像春风化雨,沁入人心,把法制素质真正变成学生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素质。

  三、 寓法制教育于活动之中 注重拓展法制教育渠道

  为使法制教育纳入德育教育工作之中,我们紧紧围绕“开放式教育”这根主线,开展请进校门,走出课堂,步入社会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在全年开展“主题月”教育活动中,将十一月份定为“法制宣传月”并形成制度,纳入德育考核的范畴。每年十一月的第一周升旗仪式时的国旗下讲话,拉开了“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序幕,要求师生都要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规;校园的正面墙上悬挂大红横幅标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并由法制副校长杏花岭派出所所长李建基和他的四名干事组成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对全校学生定期举行法制教育报告会,上法制知识课;同时,我们还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列为全校师生必看的电视节目,该节目的最大特色是以案例说法理,非常适合中学生的口味;并由校电教室为学生播放法制教育录象;开展《中学生与法》、征文;召开《生活中的法律》、《让我们远离犯罪》主题班会;进行以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德育知识竞赛;在校园设“法制教育”专栏,举办“法制论谈”。组织学生走出校门参观省组织的“关注未来——山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列席一些少年法庭的庭审,举办“中学生模拟法庭”,让学生直接接触司法活动,获得感情知识。

  形成多样的普法活动,营造了一个普法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听、看中学习,在学习中运用,在运用中提高。
几年来,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逐步走上依法制校的轨道,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学校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成为我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总之我校坚持“寓法于教”培养懂法学生,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学生道德合格率达到100%,差生转化率为96%,违纪律为0.2%,违法犯罪率保持为0。学校98年被评为市德育示范学校、市文明学校;99年被评为市模范单位、省文明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今年又顺利跨入市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的行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法律,二十一世纪振兴腾飞的经济呼唤法律。我校决心继续加大法律教育力度,坚持“寓法于教”更好地努力培养懂法学生。让我们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
                               二OOO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