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中小学建立保安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军容军貌规范,有威严。
  二、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卫上岗时间,24小时双岗执勤,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做到一人站岗,一人巡逻:
  早上: 6:50~8:30 中午:11:30~12:30
  下午:(夏季)2:00~3:30 (冬季) 1:40~3:00
  晚上: 5:30~8:00
  三、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查验进入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证件或徽章,检查学生的仪容着装。
  四、保安人员对迟到或请假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办理请假手续,方可让其出入,杜绝学生携带冷饮、小食品等入校。
  五、建立来客登记薄,进入学校的来客一律要询问登记。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接待任何社会关系,对不遵守校规校纪的人员,不准让其进入学校。
  六、闲杂人员、各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禁止任何人携带公共财物出门。
  七、清理和保持校门内外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即50米以内不准有闲杂人员逗留、流窜、滋事。若有以上情况,要及时解决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
  八、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对财会室、实验室、电教室等学校要害部门要重点进行防盗、报警监控。
  九、保安人员要进行军事化管理,天天坚持清理内务,使其干净、整洁、布置有序,保安室要列入学校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十、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师生离校后要认真清校、巡逻、封闭楼门,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

                                           2002年5月